添加时间:2016-01-11 15:34:1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机构经严格审批后所颁发的资质证书。它标志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机构在合法的前提下,承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研制和生产。此资质可参与国家国防科工局所属各大军工集团及地方(省/直辖市)国防工业办公室军工科研生产的招投标项目。同时享受国家军工科研生产免税、财政支持等优惠政策。
依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程序,一类许可直接上报国家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简称“许可办”)审批,二类许可申请文件须经省/直辖市国防工办预先初审合格后,通过内部机要通信程序报送北京国家国防科工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简称“许可办”)待审。“许可办”对申请文件审查合格后,经省/直辖市国防工办向申请单位发出同意受理申请和现场审查通知书。
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许可申请单位的条件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备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和经济实力;
3.具有相应保密条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国军标);
5.消防达标文件 ;
6.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7.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8.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申请 从事武器装备总体和系统科研生产的,还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组织、协调能力。